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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綜合討論] [理性討論]CSO 主版扣分制度會不會過於嚴格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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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#
發表於 20-1-2013 18:58:59 | 只看該作者
ctm去左邊?
kwai-kit 發表於 20-1-2013 18:55



    今年考DSE 放長假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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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#
發表於 20-1-2013 18:59:42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倉井影 於 20-1-2013 19:18 編輯

回復 40# 刺客先生


本人明白此乃系統既問題。
(本人都試過LAR野,亦都好快會DEL)
但本人認為,一來:會員有責任檢查/self-evaluate自己的回覆和言論;二來,減輕版主的工作量
本人依然會進行扣分。
希望大家會明白及接受此方法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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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06:18 | 只看該作者
回復 42# 倉井影

我明白閣下的管理方針
但對於37樓的case你選擇扣分
你不肯定對方會否刪除自己的帖子
如果對方刪除後發現有你扣4樂點的提醒
你認為對方有何感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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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08:46 | 只看該作者
扣樂點姐,咪比佢扣囉,一D都唔care,反正樂點要黎都冇用,又唔係樂豆= =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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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14:03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倉井影 於 20-1-2013 19:20 編輯

回復 43# 刺客先生


我不太明白..師兄想說什麼?

本人往後的解決方法:
”或者,以後本人會在評分註明 “如想撤銷評分,請PM本人”
本人親自在PM 教導會員﹣要自覺性檢查帖子。
然後待會員親自承認自己的失誤(沒有檢查自己的帖子)
本人才撤銷評分,並delete回覆。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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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15:39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倉井影 於 20-1-2013 19:19 編輯

回復 44# R032804


若果個個都好似你咁諗,我就舒服好多了。
可以隨意就扣,或者唔鍾意就唔扣。
甚至鍾意就扣到你0分添!
幾寫意呀可?

版主邊有咁容易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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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22:39 | 只看該作者
回復 45# 倉井影

呢個方法大致上都冇咩問題
但我係指有人去左編輯頁面想刪除
刪除完個刻見到你又係幾秒前扣左分
咁你係咪怪錯好人呀- -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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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24:10 | 只看該作者
我記得之後好似加咗一條
不論任何理由,連帖就要比扣分
既規則.
佢擺咗係邊到我仲搵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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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24:55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鬼神乂子龍 於 20-1-2013 19:46 編輯

好老實講句中肯野, 我覺得真係有D過於嚴謹。 我講呢句說話的基礎是參考好多其他版的版規和做法而得出的結論, 冇任何偏見的,CSO的版規差不多是全個討論區最嚴謹之一,所以我一向系呢個版回帖都會特別特別小心。 再者, 我覺得既然呢個只係一個討論區, 係一個比人relax的地方,執得太嚴,只會令大家都不高興。所以,我個人覺得只要不是有心想洗版的話,版主可"先作出提醒,若不改正的話,再扣分都不會遲"。但你有可能會有懷問,為何不"先扣分後再取消扣分"?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分別就是程序上的問題。試想想,如果一個官作出了verdict, 但右再取消,這只會令大家都不愉快之餘還會令大家對那個官的consistency 有所懷疑。"先扣分後再取消扣分" 應該採用於那些有明確證據證明他的確有心犯規的情況。
但是, 不執法都是不可能的,這只會令那些一心想厄樂點的人得逞,如果可以從以上兩者中取得一個平衡,那就是公義的象徵了,不知各位同意不? (以上只是在下的一個小小意見,如有任何冒犯,多多包容~!) 有問題的話,welcome to reply below~
Remarks:
1) "先作出提醒,若不改正的話,再扣分都不會遲" 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採用的司法制度。
2) "先扣分後再取消扣分" 是中共現行的司法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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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#
發表於 20-1-2013 19:47:01 | 只看該作者
我記得之後好似加咗一條
不論任何理由,連帖就要比扣分
既規則.
佢擺咗係邊到我仲搵緊 ...
菠蘿君 發表於 20-1-2013 19:24



好似係整個樂古既規則黎
唔係cso版個別的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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